服務條款

最後更新:中華民國115年5月|依消費者保護法、旅行業管理規則修正

旅遊業者:金遠東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(品牌:一直旅遊 AlwaysTravel)
旅行業執照字號:交觀甲字第 5760 號(甲種旅行業)
品保協會會員:第北 1054 號
統一編號:97103679
代表人:陶世龍
公司地址:臺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106號3樓之1
客服電話:02-8502-3359
客服信箱:請透過官網或 LINE 官方帳號聯繫
⚠️ 本服務條款請於使用本公司服務前至少五日詳細閱讀(法定審閱期間)。針對個別旅遊行程,本公司另行提供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,該契約書之條款優先於本服務條款適用。

一、服務範圍

本公司提供以下服務: • 國外包辦旅遊行程(含機票、住宿、接送及相關安排) • 代訂機票、飯店等個別旅遊服務 • 企業員工旅遊規劃與諮詢 • 旅遊行程設計與顧問服務

二、訂單確認

完成線上報名及付訂金後,本公司將於一個工作日內透過 LINE 或 Email 確認訂單。訂單確認後,本契約正式成立。 包辦旅遊行程另需簽署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,該契約書將於出發前提供,請保留審閱期間至少五日。

三、費用與付款

• 訂金:訂單成立時支付(金額依各行程公告為準) • 尾款:出發前依約定期限付清 • 付款方式:銀行匯款、LINE Pay 或其他本公司指定方式 • 所有款項均開立金遠東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名義之收據

四、取消與退款

取消申請請以 LINE 文字訊息或 Email 提出,以本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為計算基準。

包辦旅遊行程

出發前天數退款金額
第41日以前(含)退還旅遊費用 95%
第31日至第40日退還旅遊費用 90%
第21日至第30日退還旅遊費用 80%
第2日至第20日退還旅遊費用 70%
出發前1日退還旅遊費用 50%
出發當日或出發後不退款

代訂機票

依各航空公司票務規定辦理,本公司代為協助申請退改,退款金額依航空公司實際核退為準,另收取手續費新臺幣500元。

代訂飯店

依各飯店取消政策辦理,本公司代為協助申請。出發前30日以上取消通常可全額退款(依飯店政策);出發前30日內取消依飯店政策,部分或不退款。

五、行程變更

如需變更出發日期或行程,請提前以 LINE 聯繫本公司(@alwaystravel),本公司將於一個工作日內回覆可行性及費用差額,費用差額由旅客自行負擔。

六、不可抗力事件

因天然災害、颱風、地震、疫情、戰亂、航班停飛、政府禁令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,導致行程無法成行或中止者: 1. 本公司將積極協助旅客辦理退費或改期事宜 2. 已發生且無法回收之成本(如不可退款之機票、已入住之飯店等),由旅客與本公司依實際損失合理分攤 3. 本公司負責向航空公司、飯店、地接社追回可退款項,並於取得後退還旅客 4. 建議旅客自行投保含「不可抗力取消」保障之旅遊保險

七、旅客責任

旅客應自行確保: • 護照效期於回程日後至少六個月以上 • 依目的地規定完成簽證申辦(本公司可提供代辦服務) • 如實告知健康狀況(特別是需要特殊照護者) • 遵守當地法令及風俗習慣

八、責任保險

本公司依法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: • 每一旅客意外死亡:新臺幣200萬元 • 每一旅客意外醫療費用:新臺幣3萬元 建議旅客另行自費投保個人旅遊平安險,以獲得更完整保障。

九、個人資料保護

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處理旅客個人資料,詳見隱私政策(alwaystravel.tw/privacy)。

十、消費爭議處理

如對本公司服務有任何疑慮,請優先透過客服管道反映。若無法解決,旅客得向以下單位申請調解: • 交通部觀光署 •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 • 各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

十一、準據法與管轄

本服務條款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適用。如涉訴訟,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